第十一章 狗血淋头-《我真的不是富二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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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用日后的时髦话来讲,哼,蝼蚁一般。

    “算了算了,不买了,什么破玩意儿,过两天我让我哥们儿从大不列颠给你寄书签回来,英国的书签比国内好了几百倍。”男青年说着,作势要走。

    丸子头女生一心逃离,没有反对,正要转身却被姚衣叫住。

    “哎,等等,看你这么像我朋友,最后一枚书签,送你吧。”

    姚衣说着,取出钢笔,在书签上写下一行正楷:鱼与熊掌,不可兼得。

    看到这句话,丸子头女生神色变幻,深深看了姚衣一眼,没有说话,只是有些心虚地瞄向身旁的男青年,却发现男青年正盯着姚衣的手。

    不,不是盯着他的手,而是盯着他手里的钢笔。

    好漂亮的钢笔!

    哥特式艺术的美感被这支钢笔展现得淋漓尽致,六边铑纯银制成的笔帽,每一面看起来都像如宝石般镶嵌在哥特建筑中的一扇窗,辅以繁复花纹,精美到让人窒息。

    “喂,你这支笔……”男青年直勾勾地盯着姚衣,喃喃道,“你这支笔挺不错,我喜欢。”

    姚衣哂然:“怎么,你想让我卖给你?”

    “嘁。”男青年不屑道,“我怎么会用别人用过的东西?你这支笔,在哪买的,什么牌子?”

    啧,还以为他会甩出一沓空白支票,牛逼哄哄地说一句,笔给我,支票随你填呢。姚衣觉得无趣,看这厮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,不禁起了心思,决定戏弄他一番。

    “这支笔有点贵哦。”姚衣装作认真地说道,“要用我一个月零花钱才能买一支呢!”

    男青年嗤笑一声,以一种俯视的目光抬头看向比他高了半个头的姚衣,掏出一张面额一百的红色纸钞,催促道:“你一个月零花钱还不一定够我一顿饭钱呢,我倒希望它贵点,太便宜的钢笔配不上我的身份。说吧,什么牌子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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